没什么感觉。
别说哥哥打死人命之前,已经付了香菱的身价钱,是买来的丫鬟,而不是“抢来”的;

也别说薛蟠打死冯渊并不是自己动手,而是“喝着手下人一打”,冯渊也不是当场被打死,而是“抬回家去三天死了”;
更别说薛蟠“打了冯公子,夺了丫头,他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他这里自有弟兄奴仆在此料理,也并非为此些微小事值得他一逃走的”,他走他的路,冯渊三日后才死,宝钗可能都不知道人命大事;

别说这么多的“别说”可以为让宝钗为哥哥开脱,就是实在不能开脱了,又怎么样?大宅门里的人命事,还少吗?
宝钗听说金钏儿跳井,没功夫替她伤心,却“忙向王夫人处来道安慰”,急着去安慰凶手了。

也别说是宝钗这样“无情”的,就是宝玉这样多情的,明明知道金钏儿是因自己而死,也明明知道玉钏儿为姐姐的死伤心,他应该安抚慰问玉钏儿才对吧?可是他是如何安慰的?“好姐姐,你把那汤拿了来我尝尝”、“我不是要你喂我。我因为走不动,你递给我吃了,你好赶早儿回去交代了,你好吃饭的。我只管耽误时候,你岂不饿坏了。你要懒待动,我少不了忍了疼下去取来”、“不好吃”、“你尝一尝就知道了”、等玉钏儿尝了一口“这可好吃了”——他和玉钏儿打情骂俏!用调情来安慰死者家属!

而对于自己的母亲、杀死金钏儿的凶手(虽然是误杀。王夫人不会故意害死丫鬟,给自己和儿子招罪孽),宝玉还是一如既往的亲热。元宵节时,“王夫人便将宝玉搂入怀内”,还是母慈子孝,宝玉也并不排斥。他怎么不想着母亲是凶手了?

在那个阶级森严的社会,穷人、下层人,人命如草芥。那些贵族公子小姐们,才不会因为一根草芥,就疏远自己与亲人的感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