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工智能监管制度的国际认可与贡献
近日,国际顶尖学术期刊《科学》(Science)在线发表了同济大学法学院朱悦助理教授、张韬略副教授、徐钢副教授与合作者的关于中国人工智能监管的研究成果。这一研究不仅展示了中国在人工智能监管领域的最新进展,也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宝贵的中国智慧和方案。
研究成果概述
论文题为“China’s emerging regulation towards an open future for AI”(中国人工智能监管正在兴起,迈向人工智能开放未来),聚焦中国开源人工智能发展和监管制度。此次《科学》发表的专题论文,体现了国际科学界对我国参与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的关注和认可。
中国开源人工智能的发展
中国开源人工智能已成为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力量。文章分析了我国人工智能监管的现状,提出了六项关键制度对促进开源发展与防控安全风险所发挥的显著作用:
1. 开源豁免:允许开源项目在一定条件下豁免部分监管要求,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共享。
2. 科研豁免:为科研项目提供一定的监管豁免,鼓励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
3. 高效的专门司法:建立专门的司法机制,快速处理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纠纷。
4. 人工智能科研诚信: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确保人工智能研究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5. 科技伦理:制定科技伦理规范,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性和社会接受度。
6. 先行先试:鼓励地方和企业先行先试,探索适合本地的人工智能监管模式。
这六项制度共同体现了“包容、高效、试验”(Exemption, Efficiency, Experimentation)的治理理念。
中国智慧与全球治理
中国的人工智能监管制度及其所蕴含的治理理念,可以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文章还探讨了我国人工智能监管的改进和完善方向,提出正在推进中的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立法项目应追求清爽、融贯、精简(Clarification, Harmonization, Simplification)等目标。
研究团队与合作
同济大学法学院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朱悦为论文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张韬略为论文共同作者,徐钢为论文共同通讯作者。其他参与这一工作的包括: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波
- 阿里研究院人工智能治理中心主任、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协议副教授傅宏宇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高级业务主管呼娜英
- 深度求索(DeepSeek)吴少卿
-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鑫怡
- 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院长、教授张凌寒(共同通讯作者)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周辉(共同通讯作者)
同济大学法学院的贡献
近年来,同济大学法学院牵头建设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发挥多学科交叉融合优势,与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协同创新,持续研究人工智能伦理、法律与治理问题,取得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成果。这些努力有助于推动人工智能朝着“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方向发展。
通过这一系列的研究和实践,中国在人工智能监管领域的经验不仅在国内产生了积极影响,也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