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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天就提议案! TCL李东生分红何太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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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1-04
从国泰君安跳槽过来的TCL集团(000100)董秘廖骞一定过了一个异常充实的元旦,因为在这个假期他和他的小伙伴不仅要按计划准备今天在深圳召开重大资产重组说明会(含自助晚餐)、自愿准备喜人的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还在1月1日当天收到了老板李东生的分红提议函: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也许是听到分红太激动,也许是加班忙晕了,这位投行跳槽过来的董秘忘记了善意提醒老板:您的增持还没结束呢,此时提议可能不妥。

分红何太急!

上市公司积极分红本是件好事,不过,在年初就迫不及待的宣布所谓分红提议的预案却并不多见。要知道,年度分红在年报未经审计时就“昭告天下”,时间上有点过于超前了。同样比例的分红方案,2017年年度分红TCL集团选择了在2018年4月底与年报同期披露。

更何况此时李东生还处于增持窗口期。根据此前公告,李东生在12月中旬完成增持1608万元后又自愿继续增持2500万元。增持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起15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2月11日前)。

还没增持完就开始算计往回分钱,此举显然会让人质疑李东生的诚意。更何况,按照目前的预案,分红所得不仅仅可以全部覆盖了增持所掏的钱,还能让李东生和他的一致行动人从上市公司拿到1个亿的现金(税前),这笔钱显然可以充当准备进行的收购的财务费用。如此一来,更是给收购忙中添乱了。

真不知道此时高调宣布老板提议分红是李东生的建议还是其他人的主意。我们此刻只能认为,公司太急于拉票了,这套“组合拳”打的并不漂亮。

要知道,TCL集团的重组草案中有表述,此次重组的一个很大目的是因为华星光电自己无法独立上市,融资比较困难,出售资产后,可以解决这个融资难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便于华星光电融资才出售全部智能终端业务,那么为何又还要提议进行现金分红呢?我想此时的李东生如果提议暂停2018年分红,把上市公司的钱一分不动的留下来,以便做大华星光电,他还是能赢得掌声的。

可惜,一下子就要从上市公司分掉13.55亿元现金。我们很想听听廖骞先生回答:TCL集团是缺钱还是不缺钱?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李东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6亿股,分红方案如果实行,将合计获得分红1.506亿元(含税)。

对于目前处于资产贱卖,关联交易风波中的公司而言,此举毫无疑问会加深人们的“白手套”疑虑:拿上市公司分红的钱来收购上市公司资产。即使分红期在资产交割以后,粉红的钱也变相减轻了收购方的财务压力。

就李东生个人而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5亿股,可以分红6450万元(含税),上述分红款基本可以覆盖掉其两次收购的资金(4100余万元)。也就是说,李东生左右掏钱增持,右手又把钱从上市公司拿回来了。“雷锋”上市公司用自己的钱成功让李东生的股份又多了近2000万股。

组合拳遭质疑

不仅仅是分红,也有投资者质疑,公司董事长增持完后就发布业绩预计公告和提议分红方案,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或者违规?

目前只能说,存在争议。

众所周知,提议分红方案,是大股东的权利,而敏感期的划分中,并没有关于大股东提议分红前多少日是属于不能交易的日期,而从内幕交易上去看,规定“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计划”属于内幕信息,但是股东自身提议的“分配股利计划”是否属于内幕信息?

其实以前就有过不少上市公司董事长在提议利润分配前进行增持的情况,2018年3月2日,华测导航就公告董事长提议10转10,并派现2.7元。而董事长本人则在2月7日就已经开始增持公司股票,深交所当时就问公司这样是不是内幕交易?

公司当时的回复是,“1、增持计划前后至2018年3月1日期间,公司董事长未曾策划与讨论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该增持计划与本次高比例转增股本事项没有关系不大;2、董事长增持占比较小。且该增持计划在增持实施完成后6个月(预计2019年8月)后方可减持,距离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出时间(2018年3月2日)相隔较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可以看出,其实深交所的认定上,是将上市公司相关方提议利润分配的计划作为内幕信息的,其实在增持金额上看,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增持的也不算少。

只是因为没有相关被认定构成内幕交易被处罚的案例,所以,李东生提议利润分配方案前的增持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无法下定义。

不过,业绩预告公告前十日内属于敏感期,这一点早有规定。这一点廖骞并没有忙晕,无论是李东生第一次完成增持的时间2018年12月18、19日,还是宣布继续增持的2018年12月20日,都在公告前十日以上。

原因猜想

我们注意到,TCL集团此次之所以发布的业绩预告有自愿性披露的后缀,作为主板上市公司,业绩上涨50%才要业绩预告,公司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所以是自愿性的披露业绩预告。

TCL集团2017年也进行了10股派现1元的分配,当时是跟着2017年年报一起出来的,为什么这一次要如此早的以董事长等提议的方式进行公告?因为此次是2018年度分红,至少是要等2018年年报披露了,审计了公司未分配利润后,才能实行分红,除此之外,为什么业绩预告没有达到强制信息披露标准,要做业绩预告呢?

近来,TCL集团饱受广大投资者质疑,投资者情绪非常的“气愤”,此次现金分红方案,或许在管理层看来可以起到稳定投资者情绪的作用。毕竟短期内股价拉升谁都做不到,实实在在的分点红还是可以的。

此外,上述利好组合拳也不排除是维护股价的需要。目前李东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处于高比例质押状态,股价不允许大跌。如果1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资产的议案,可能会引起很多投资者用脚投票,股价维稳需要提前做功课。事实上,昨天受利好消息影响,TCL集团逆势上涨2.45%。

当然,赢得投资者支持,并不是看谁算盘打得精,更不是靠花言巧语。

1月7日,让我们一起等待结果。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新年伊始,为了净化资本市场,提高投资者维权意识,保护投资者权益,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继续推动“黑加仑奖|2018年十大违规A股公司评选”。

本次候选企业,均为2018年(截止2018年12月17日)公司本身和控股参股公司被处罚金额在100万(含100万)以上的上市公司,共有41家公司入围。欢迎扫描下方图中二维码或直接在文末点击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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