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133阅读
  • 0回复

[法律解释]一楼乱搭建物影响邻居安全被判拆除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假正经也

UID: 1801544

精华: 136
级别: 玉清道君
 

发帖
107610
金币
88186
道行
18910
原创
538
奖券
560
斑龄
0
道券
291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12605(小时)
注册时间: 2013-05-07
最后登录: 2023-06-1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7-28
        一楼的张老伯和二楼的沈老伯是多年老邻居。去年6月,张老伯从自身安全考虑,在房屋北窗及西窗外安装不锈钢笼罩。沈老伯认为已影响到居住安全,由于沟通未果,而将张老伯诉至闵行区法院,要求判令张老伯拆除。
  沈老伯诉称,沈老伯家拆除了原有的防盗窗栅,擅自在窗户外安装了超出墙面约55厘米的不锈钢全封闭笼罩。该笼罩距离小区公共设施假山约15厘米,距离小区树木主干约60厘米。笼罩的安装使得他人能轻易借由以上建筑设施由一楼攀爬入二楼房屋,给自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险。
  而张老伯认为安装不锈钢笼罩是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居住安全,对沈老伯家没有影响。只是由于窗口外不合理的栽有树木及有假山,才增加了安全隐患。自己对此并无过错,故不同意诉讼请求。
  为查明影响大小,承办该案的闵行区法官至现场进行了查看。
  法院认为,张老伯搭建的不锈钢笼罩,宽度超出墙面较大距离。顶部用不锈钢栅栏封闭,上方即为沈老伯家窗户,两者距离较近。即使张老伯家窗外不存在假山与树木,其上述行为也增加了沈老伯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张老伯窗外近距离存在树木及假山的情况下,进一步构成对沈老伯一家生活的安全隐患。故沈老伯要求拆除,于法有据。(上海老年报)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快速回复
限120 字节
认真回复加分,灌水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